关于征集中国优生优育协会 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中优协〔2021〕25号
关于征集中国优生优育协会
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协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团体标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协会下发的《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暂行管理办法》,决定向社会征集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从协会各分支机构、各地方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生产企业、标准化机构等单位中征集专家。
二、服务内容
专家主要为协会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保障,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负责团体标准计划项目在申报之后、立项之前的评估和审查;
(二)负责对标准送审稿及其相关文件进行政策符合性、市场需求性、技术要求科学性、标准文件规范性等综合性方面的评价和审查,并提出切合实际的审查意见;
(三)负责按照上述的审查意见及其标准送审稿的修改情况,对标准的报批稿及其相关文件,进行符合性方面的评价和审查;
(四)负责在标准实施之后,根据市场的发展变化及其需求,对相关标准项目进行复审,并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评价意见;
(五)负责全国优生优育行业标准化方面的其他技术性工作。
三、专家条件
(一)品德高尚,爱岗敬业,学风正派,工作严谨,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以上。
(四)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估、咨询等工作。
(五)响应并支持标准委组织的各项工作,执行标准委各项规定。
四、征集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人填写《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术职称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报协会科技标准部;
(二)科技标准部负责汇总、审核、把关专家申请资料,初步确定拟入选专家名单;
(三)经协会办公会研究确定最终入选委员,并将名单通过协会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委员颁发聘任证书。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实填报信息,确保择优推荐,原则上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2人。
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联系人:冯玉慧13717770087。
附件:中国优生优育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