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 优生优育协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中优协〔2021〕26号
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
优生优育协会团体标准的通知
协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精神,推动优生优育行业新型标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现依据《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面向全行业组织开展2021年度团体标准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应遵循开放、透明、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应当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申报标准应以优生优育行业发展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以优生优育优教行业热点领域、产业发展现状和现有标准空白领域为主申报,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填补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空白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满足市场对标准的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提出立项申请的单位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现状和标准建设情况,认真进行研究论证,确保申报的项目标准具有可行性、操作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二)申请的立项标准要具有比较成熟的技术成果和行业应用基础,避免与现行优生优育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交叉重复;
(三)标准文本编写参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执行;
(四)立项申请应附相应论证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与该项标准有关的国内外现状;
2、标准主要技术要素、参数说明;
3、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测试)报告(如存在);
4、标准是否涉及到专利的说明;如果涉及到专利,则提案人应提供专利持有人的专利许可的书面声明;
5、制定该项团体标准的基本方案。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填写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和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条件成熟的项目,鼓励申报单位提交标准草案。
(二)项目申报文件包括纸质文件1份,电子版文件1份。申报文件可由申报单位直接寄送至协会科技标准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appyhuier100@sina.com。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一)协会自2022年起,团体标准采取随时申报项目、定期下达立项计划的方式,一般为每季度或半年一次;
(二)寄送的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三)申请单位应确保立项提案材料内容完备、准确无误、合法合规,并对内容负责;
(四)有标准委员会委员或其他行业专家推荐的,可附专家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玉慧
电 话:010-63253425、13717770087
附件:
1、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
2、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