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3年中国优生优育大会暨首届“生育未来•长江论坛”的通知
中国优生优育协会文件 中优协〔2023〕8号
关于召开2023年中国优生优育大会
暨首届“生育未来•长江论坛”的通知
协会各部门、各机构、各会员单位,并各省级优生优育类协会,协会战略合作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等重要指示,促进党和国家人口生育、优生优育决策部署落地,持续推进我国新生人口素质的提升,根据《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建设发展规划(2020~2030)》和年度工作安排,中国优生优育协会
定于11月25日~27日,在湖北武汉举办2023年(第三届)中国优生优育大会暨首届“生育未来•长江论坛”。
一、大会主题
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二、会议内容
(一)2023年中国优生优育大会暨首届“生育未来•长江论坛”开幕会及主旨、主题报告。
(二)首届“生育未来•长江论坛”高峰论坛及平行论坛和第三届助孕与优生大会,包括政府官员的政策宣讲、行业院士专家的学术报告。
(三)发布《中国社会优生优育优教事业的发展’2023》蓝皮书,包括若干行业专业领域综合报告。
(四)发布2023年度中国优生优育科技创新部分项目及行业标准等。
(五)举行大项活动启动和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期间,召开协会四届十次常务理事会暨四届七次理事会,举办省级协会会长、秘书长及分支机构主委、执行主委高级研修班。
三、参会人员
(一)邀请嘉宾。指导单位和国家、当地省市及有关部门领导与专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领导;业内院士及著名专家学者。
(二)协会人员。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理事、分支机构领导骨干及志愿者代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等)协会会长、秘书长和会员单位负责人代表;协会战略合作、专业协作单位领导和专家等。
(三)行业骨干。优生优育优教行业的教学、科研、医疗、服务等机构负责人代表,生殖与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及中医院生殖与妇产中心(科室)领导和专家代表,月子照护、产康服务、婴幼儿托育、早教幼教、儿童发展等龙头机构负责人和行业名优企业代表。
(四)外宾代表。“一带一路”国家驻华使节和行业专家代表等。
四、会议组织
指导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群团社团。
主办单位:中国优生优育协会。
承办单位:湖北省优生优育协会,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助孕与优生专业委员会,北京中安金典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瑞力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分支和合作机构等。
协办单位:部分省级优生优育类协会。
支持单位:相关企业和媒体单位等。
五、相关要求
各机构要组织所属人员踊跃报名、积极参会。与会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入思考研究“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效途径,特别是行业协会和所在机构单位的落地举措。作专题报告、论坛报告和有发言任务的同志,要结合专业科技前沿、行业发展趋势、生育家庭急需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做好准备。
以上为本次大会和论坛的第一轮通知。具体日程、分论坛主题和发言人、相关组织单位和人员名单、服务方式等,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戴 玮(13701057219)
段晓宏(13619287657)
周建跃(13797057572)
中国优生优育协会
2023年7月28日